《愛在他鄉》(Blooklyn)以50年代愛爾蘭移民前往美國打拼為背景,講述一個女孩糾結在安逸與奮鬥人生的故事。女主角艾利絲原本是個沒有一技之長,困在愛爾蘭鄉下小鎮裡,每天在刻薄老闆娘底下工作的平凡少女。在姐姐露絲與教會的協助下,她獲得了一個移居美國的機會,一路忍受暈船、陌生的環境、思鄉種㮔痛苦,一邊工作一邊讀書,終於蛻變成摩登女性,卻在回鄉探親之後陷入了抉擇:是該留下,還是回到新天地?
這個掙扎不是沒有原因的。當她還沒去美國前,她只是一個平凡不起眼的女孩,不懂打扮、沒有自信、沒有專業,渴望被愛卻又知道那些迷人的橄欖球俱樂部富家公子,不可能多看他一眼。姐姐露絲全心全意的照顧她,她也愛她的姐姐,但姐姐是個專業會計師,美麗溫柔工作能力又強,無形之中,她顯得暗淡無光。
在美國的她,便是以姐姐為目標而努力著。她在教會的協助下進入夜校攻讀會計,並且認識了熱情又體貼的義大利男友。她靠著勤奮上進與善良正直的性格,不但結交了許多朋友,有一段完美的感情,還順利征服了原本不拿手的工作,並拿到了專業的證照。
所以當她返鄉參加姐姐的葬禮時,整座小鎮都變色了。她成了姐姐的繼承者,一下子便得到了理想的工作,橄欖球俱樂部的男孩為她著迷,她時髦的打扮使她在小鎮中獨樹一格,她一下成了小鎮的風雲人物。
留下來,她可以陪在獨居的母親身邊,又有一個條件完美的紳士追求者,童年玩伴也在身邊,還有可以發揮才華受人看重的理想工作,她不但不用再忍受思鄉之苦,而且家庭、感情、事業樣樣俱足,堪稱完美的人生。若是回去美國,雖然已有一個秘密結婚的丈夫,也承諾給她一個美好的將來,但她在美國一來沒有特別突出,工作也還沒有著落,丈夫也只是修管線的工人,住在有怪脾氣主人的寄宿家庭裡,還必須忍受思鄉之苦與將母親獨留一人的罪惡感,平心而論,她選擇拋下美國舊情人,重新在家鄉開始新生活,一點也不可怪。
這就是角色塑造的關鍵時刻。留下來,是一個艾利絲,回美國,是另一個艾利絲。這個選擇,就好比大學畢業後,該當公務員還是去創業這種選擇題的百倍複雜版。但核心是相似的,就是安逸與挑戰之間的抉擇。艾利絲與家鄉追求者喬治共舞時,喬治希望她留下來,兩人有著這樣的對話。
艾利絲:「這不是我原本想像的生活。」
喬治:「但這樣的生活,也許比原本想的更好。」
艾利絲猶豫了,然後將頭埋進了喬治的肩膀,不知道是在感受喬治的溫柔與愛,還是在偷偷哭泣。
但我覺得以結果而言,最終這個猶豫錯失了平衡點。為什麼呢?
我們曾經討論過關於「對手」的話題,一個人會面臨抉擇,必然是在一個兩難的情境之中。如果對手太弱,兩個選項之間的強弱太明顯,主角的抉擇就會因為理所當然而失去應有的力道。
因為故事前面的安排,將布魯克林勾勒得太美好了。當艾利絲因姐姐的死趕回家鄉的前一刻,她才完成了她在美國的所有任務,她獲得了主管、神父、舍監、室友、男友一致的愛與肯定,在那個時刻,除了她男朋友擔心她不回再回來,觀眾(甚至連女主角自己)都覺得女主角絕對不可能留在家鄉。
於是,當女主角回到家鄉,開始受到肯定,並且開始與喬治互動甚密,甚至不知道該怎麼回美國的義大利男友信時,觀眾心中不是吶喊:「天啊,她好掙扎。」而是大喊:「不會吧,妳這個婊子。妳在美國一年來死拼活拼才剛要開始妳的新天地,她在美國的情人對妳這麼好又幾乎零缺點,妳回家才不到一個月,一個男人對妳好一點,妳就動搖了?」
更不妙的是,讓艾利絲下定決心回美國的,是從前苛薄老闆娘透過鄰人流言蜚語,發現了她在美國已經秘密結婚的事,並以此對她進行威脅。艾利絲當時強忍著憤怒,咬牙切齒的吐出了一段話。
艾利絲:「你到底是想叫我離喬治遠一點?還是想阻止我回美國?我想連妳自己也搞不清楚。我差點就忘記了,忘記這個小鎮的真面目。」
從這段對話,我們可以知道,艾利絲在控訴的,是封閉小鎮的陋習。小鎮雖然在她回來後,表面上看來美好又熟悉,但一個安逸的封閉小鎮,最常有的便是不思長進,整日嚼旁人的舌根,因為無聊,所以充滿了漫無目的的惡意當做有趣。喬治也說過,他雖然家境好像不錯,未來繼承父親的酒吧,衣食無缺,但他卻從沒離開過小鎮。
但這些線索分散而沒有在對的時刻出現。艾利絲的憤而離開,在老闆娘的威脅下雖然看似回應的振振有辭(老闆娘表情也看來是被當頭棒喝的驚訝相),但實際上,她更像是畏罪潛逃。所有她在家鄉所表現的掙扎,看起來都像是她對丈夫的背叛,而她現在驚醒了,該回到丈夫身邊了。
可以理解導演在她返鄉後所做的一切努力,都是為了讓她在家鄉與他鄉的掙扎可以變強,讓懸念可以增加,讓觀眾不到最後一刻,無法確定艾利絲的選擇。但當艾利絲在家鄉的所有一切都被觀眾貼上「背叛」的標籤,又在「洩底」的瞬間決定離開,她與丈夫最後重逢的那個擁抱,怎麼看都覺得不太舒服。
那怎樣可以把這個平衡調回來呢?最理想的方式,可以有三個地方進行調整,第一是在開頭時便加強她離開家鄉的不捨,她的家鄉應該要有更多讓她留戀的地方,並在書信往來時,反覆加強(電影中她的思鄉主要是和姐姐連結在一起,但她返鄉時姐姐已經死了,所以其實她思鄉的線索已經斷了)。
第二是弱化她在美國的幸福感,她的男友可以不用這麼完美,她的室友也是。布魯克林應該要在她的奮鬥之下,有所改善,漸入佳境,但仍有殘缺。不能讓她在返鄉之前,就成功脫離了思鄉病(在電影中,她的思鄉病被愛情治好了),可以在她順利完成學業後,接獲姐姐的死訊之前,多安排一場思鄉的戲,她完成了在美國的任務,但家人不在身邊,她仍然覺得空洞。這樣男友害怕她一去不回,也才顯得不是杞人憂天。雖然不見得要吵架,但當她離開美國時,和男友之間有一點緊張,是比較好的狀態,也讓她後來不回男友信,有一個更合理的理由。
第三是秘密結婚。我覺得這個部分應該取消,雖然編劇是用這一點把艾利絲打醒的,但如前所述,是反效果。因為艾利絲是個虔誠的天主教徒,一但她在美國已經結婚,她要接受家鄉的喬治就等於背叛了她的信仰,雖然依現在的價值觀來看有點迂腐,但站在時代背景上來看,並不唐突,而且也增加了觀眾對於她是否接受喬治的懸念(她接受喬治的門檻越低,觀眾便會覺得她越可能放棄美國的生活,接受喬治)。
這些調整,都是為了讓他鄉與家鄉之間的角力,更顯得勝負難分,這樣艾利絲返鄉之後的猶豫不會顯得太過輕易,當她做出決定時,也更像是一個為了更大的天空,忍痛放下過去的堅強女性。